游客在七宝下馆子被收消毒餐具使用费
2008-5-5 13:12:32

  钱先峰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让很多人好好“爽”了一把,但对于难得休假的吴先生来说,“小长假”中在七宝的一次就餐遭遇让他有点“不爽”。

  5月1日晚,吴先生和朋友两人在逛完七宝老街后,准备吃了晚饭再回市区。走了几家饭店后,他们最后选择了河边一家以鱼头汤为特色的饭店。吃完结账,服务员拿来消费单,上面显示共计消费80元,其中的2元为两套消毒餐具的使用费。

  “这个餐具怎么还要收费,你们事先怎么不告诉我们?”吴先生觉得这2元钱消费得有点冤了,来饭店消费,饭店提供干净的餐具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怎么还要额外再收费。

  吴先生告诉记者,饭店提供的消毒餐具,就是将茶杯、碟子、勺子、汤碗等几件餐具打包,用一次塑料膜密封包装。

  “我们上面已经写明了该餐具为有偿消费,是你自己没看清楚。”饭店老板回答。吴先生在另一套未拆封的套装餐具的包装塑料膜上,看到确有“专业消毒”、“有偿使用”

  等绿色字样,但字迹很小,不仔细看的话,很难注意到。“我们这里每家饭店都是用这种餐具的,这是上面推广的。我们收你1元一套已经算便宜的了,有的饭店还收2元呢。”老板向吴先生强调。

  但吴先生认为,既然包装上注明有偿使用,那至少也应该明码标价,1角钱也是有偿使用,5元钱也是有偿使用,标准是什么?因此,吴先生坚决拒付这2元钱。“我不是计较这2元钱,但是我不能不明不白付钱。”在吴先生的坚持下,老板最终还是免去了他们的2元餐具费。

  就在吴先生与老板论理的时间里,先后有几拨客人也对餐具收费提出质疑。但之前有客人结账后就离开了。

  据吴先生介绍,他后来回想起来,先前走过的几家饭店,似乎都有这种餐具。

  事后,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闵行食药监所七宝分所从去年12月起,就在七宝老街的两家饭店内进行集中消毒试点,推荐他们使用消毒公司的碗筷消毒业务,并逐渐在当地推广。

  消保委:提供消毒餐具是饭店义务

  餐饮企业确保饮食卫生是应尽的法定义务,而现在部分饭店却要向消费者收取“消毒碗筷费”。对此,市消保委明确表示:此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拒付。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饭店确保自己的餐具安全卫生天经地义。如果饭店的碗筷未经消毒,安全卫生达不到标准,则违反了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

  她认为,饭店可以摆出一套收费的消毒碗筷,但选不选择则由消费者自己决定。如果消费者不愿意选择收费碗筷,那么饭店向消费者提供的其他免费碗筷也必须确保消毒卫生。

  根据《消法》第九条关于“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规定,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根据《消法》第十八条关于“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餐饮企业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和营业场所安全,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此外,根据商业习惯,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碗筷是所有餐饮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鉴此,饭店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既有违法理也违背情理。

  【消保委支招】

  先开凭证事后投诉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到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的餐馆饭店用餐;遇到经营者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消费者可拒付,并要求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餐具,或者支付相关费用后要求其开具相关凭证,事后据以向工商、食药监、消保委等部门投诉反映。

 
 
选稿:陈书达  来源:青年报   作者: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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